吉林敦化市仲裁院多措并举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随着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的主体多元化、争议的内容多样化、争议的方式复杂化、争议的规模扩大化、争议的矛盾尖锐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及结合目前劳动争议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敦化市劳动仲裁院针对劳动争议呈现出的“六化”特点,从办案方法入手多措并举,快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积极进行案前介入息纷止争。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时,仲裁员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第一时间做咨询者的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而打消他们一些违法的想法,认识到双方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仲裁员的案前介入,让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的层面上建立互相沟通协商的桥梁,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有利于化解处在萌芽阶段的劳动争议,降低了劳动争议的发生率。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裁并举、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案外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案件发生在身边,解决在眼前,在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达到了在短时间内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提高了劳动争议仲裁院调解劳动纠纷的能力,真正做到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努力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秉公裁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劳动争议案件逐步呈现主体多元化、争议的内容多样化、争议的方式复杂化、争议的规模扩大化、争议的矛盾尖锐化的“六化”特点,调解难度不断加大,仲裁院在坚持“调裁并举,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同时,遵循“快立、快调、快裁”的办案原则,对于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及时的秉公裁决,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走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并通过公平、公正的裁决向双方当事人及社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杜绝因案上访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