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年龄歧视——谁之痛?

金智新闻|2012-09-14| 次阅读

“感动汝州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的滕振国,与许多农村孩子一样,曾经坚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然而他的命运却令人唏嘘。1988年到1990年,他三度参加高考,都未能如愿。38岁时以农民工身份考上研究生引起轰动,41岁毕业后却找不到工作,再次回到生活的原点。尽管之后有报道称厦门一所民办学校录用了他,但是他的经历依然让人反思当今社会就业中的年龄歧视问题。

年龄歧视是普遍现象

深圳一家公益机构——衡平机构的调查发现,深圳就业市场存在着普遍的就业歧视现象,在不考虑学历限制的前提下,仍旧有将近6成共计868家企业存在就业歧视状况。其中67.86%的招聘岗位对年龄进行了明确要求,使得年龄在35岁以上的求职者失去了本该享有的平等就业权。其实不仅深圳,几乎在全国各地,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的招聘信息:

会计:年龄35周岁以下;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客户经理: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2岁-30岁,专业不限……

前台行政文员: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服务员:18岁-28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记者发现,与健康、性别、地域、相貌等方面的就业歧视相比,年龄歧视是最为显性的。其他几种歧视一般不会非常明显地出现在招聘信息中,比如用人单位不会对求职者的健康状况、户籍状况和相貌提出明确的要求,但是对年龄却经常有明确的限制,而且一般是上限而非下限。

青岛市某大型购物中心的化妆品售货员黄盛 (化名)告诉记者: “我们这个行业对年龄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一般情况下,25岁以上公司就不会要了。我今年27岁,前几年在一家法国化妆品公司做 BA(BeautyAdvancer),去年以来品牌经营业绩不好,想换家公司,但是26岁的年龄在这个行业已经没有优势了,甚至能接受的公司都不多了,投过很多简历都被拒绝了。好在我有经验优势,最终被一家日本公司录用了。”

北京市某诗歌杂志社编辑常芳 (化名)也曾遭遇过年龄歧视。她说: “我2007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当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到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了3年,2010年出站时37岁。本以为博士后的经历应该让自己找工作的筹码加重了,但是却发现很多高校、研究机构招收的应届博士生都要求35岁以下。”

2010年1月,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到焦作市人力资源市场调研。在一个服务窗口,卢展工看到一条招聘信息: “招客服代表5名,招媒体发展代表2名,大专以上文化”,他突然对工作人员提出, “这个公司没有年龄规定,我想应聘他们的媒体发展员,你打电话问问,看看行不行?我59岁了,姓卢。”但是被用人单位以“年龄过大”为由拒绝,当工作人员提到卢展工经验很丰富,与媒体联系很多,也能拉来一定项目时,用人单位依然以 “不能超过40岁”断然拒绝了。

年龄歧视易被忽视

深圳衡平机构的公益人士郭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一般都明文规定禁止就业中的年龄歧视,除非雇主对劳动者的就业要求是职业要求的需要,否则就被认为是歧视。而在中国,35岁甚至30岁就意味着机会不再,就业艰难。即使是刚学有所成的硕士、博士,也难有机会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深圳作为中国年轻的城市,也被称为年轻人的城市,但深圳就业难的年龄门槛与内地相差5岁左右!在内地,45岁一般是就业难的年龄分水岭,在深圳,这个年龄已提前到了40岁。其中,女性遭受的冲击又明显大于男性。年龄限制已经成为当前深圳就业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了。”

不过,记者却发现,与其他类型的就业歧视相比,求职者对年龄歧视表现出的态度是较为容忍的,或者说一些求职者默认了这是用人单位的 “合理要求”。

郭彬也认可了这种说法。他说: “我们的调查虽然发现,目前就业的年龄歧视是普遍存在的,但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平时我们工作中接触到的主诉年龄歧视的个案却是最少的。比较典型的只有去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被诉年龄歧视一例。年龄歧视往往是被媒体报道后,人们热烈地讨论一阵,然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填补了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空白,它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这都是基本原则性的条款。但是在后面的几个具体条款中只对性别、民族、残疾人、传染病、户籍的就业歧视作出了界定,并没有涉及年龄歧视问题。

用人单位为何有年龄歧视?

2011年10月,香港市民王小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看到了一条招聘启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诚聘专业人才》,其中写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行业监管、法律监管、会计监管、计算机专业人才。”王小姐对此非常感兴趣。然而,招聘启事中还有这样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即 1984年 1月 1日后出生)”。 “本来我还想转给自己的朋友们,但这一条规定却让我很难认同,我有朋友是1983年出生的,只比招聘要求早出生半年,就这样失去应聘资格了,有点可惜。以前只听过要求工作经验丰富的,没想到工作经验多了,年龄又不行了。”王小姐说。

深圳衡平机构得知这一情况后,就此致信深交所。对此,深交所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校园招聘不考虑年龄限制,28岁只是针对社会招聘。主要是考虑到公司人员的年龄梯队结构。现在招聘如果不设年龄限制,全是一个年龄段职工,到时全退休了,无人接续工作怎么办?

北京中关村一家IT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则无奈地说: “对于一般性的岗位,比如行政部门,可以不设年龄限制,而且根据我们的经验,年纪偏大一点的人对工作更认真负责,稳定性也很强。但是技术研发岗位还是需要有年龄限制的,因为IT是个创新性很强的行业,工作压力比较大,年龄大、家庭负担重的人很难承受。”

一项调查显示,目前近四成的企业对年龄做了明确的限制,而在这些年龄限制中,超过3/4的岗位要求不超过35岁,甚至有40.25%的用人单位将年龄限制为30岁以下。这说明年龄限制已经向更年轻化趋势发展。

应规避年龄歧视的社会代价

东北财经大学MBA学院的孙劲悦博士认为,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毫不掩饰的、公开化的年龄歧视具有明显的雇主主权意识,许多企业甚至没有意识到这种以年龄歧视为主要特征的招聘录用标准是缺乏科学性的,对企业和求职者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歧视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能够增加歧视者的收入,而是使歧视者和被歧视者同时蒙受损失,它增加了社会就业成本,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剥夺了一部分公民的工作机会和就业权利,并造成社会人力资源的不当配置和严重浪费。

年龄偏大的求职者真的像用人单位认为的那样没有价值吗?CHR可锐职业顾问事业集团总裁、人力资源专家卞秉彬认为不是。他举了一个售楼小姐被售楼阿姨替换的事例。上海一家高档楼盘的物业公司在三年时间内,不断将年轻漂亮的售楼小姐换成年老的售楼阿姨,连保安也换成了四五十岁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企业发现,年纪大的人更有人情味,也更具备体贴入微的关怀,这恰恰更能给公司带来高业绩。

35岁,原本是人生中最富激情、最富创造力的年龄。然而,现实生活中,35岁却似一道无情的坎横在中国众多大龄的求职者面前。如果年龄歧视的现状不改变的话,那么这些无业大龄青年的就业路在何方?

许多属于 “4050”群体的网民感触颇多。一位署名为 “阿成”的河南网友说: “‘4050’上有老、下有小,是最需要工作的群体。却又是最受用工单位歧视的群体。希望政府能采取措施,改变我们目前面临的窘境。”一位署名为 “铁人”的网友说: “我们把青春献给了社会,可我们还没老迈的时候,却被无情地抛弃了,希望国家更多地关注 ‘4050’群体。”

长期帮助 “4050”群体就业的王女士呼吁,四五十岁的人不是企业的负担,他们还有工作的能力,也有经验和责任感。他们期望的只是社会能够给他们一个试工的机会,让他们靠自己的劳动有尊严地活下去。 “我也期望企业在招聘中能够少一些偏见,让四五十岁的人发挥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