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唐艮马晓宝 张玉柱)近日来,湖北省枣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内排满了前来换取新版再就业优惠证的各类劳动者,人们自觉排起队,秩序井然;各窗口工作人员细心地为每一个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热情解疑释难,大厅内一片繁忙而祥和的景象。老版再就业优惠证是2003年至2007年发放的,目前已不适应再就业工作的管理需要,为了更好地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我市自9月1日开始对持有老版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换领新证。新证含再就业优惠、失业和就业三证合一,功能更加齐全,这样利于对下岗失业的全面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此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对已办理原《湖北省劳动节就业登记证》或原《湖北省劳动者失业登记证》人员,应换发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对持原证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换发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政策的审批期限。换发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此前原证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