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工商“六个重点”以创业带动就业

金智新闻|2012-09-15| 次阅读

今年以来,桂林市工商局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再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实,立足职能,突出“六个重点”举措,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他们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特别是创办“财政有补助、税费有扶持、融资有担保、规费有减免、经营有指导”的微型企业,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自主创业。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推进平等准入,放宽从事新兴行业的准入条件;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受出资额限制。

   二、实行创业“零收费”。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除桑拿、按摩、建筑、娱乐、广告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免交登记注册费。

   三、设立“绿色通道”,开展“红盾帮扶”服务。在办证大厅及工商所设立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免费提供《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咨询和开业指导,免费参加工商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免费提供登记信息查询,为其选择就业方向提供指导服务。

   四、推行行政指导,实施人性化监管。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首次出现过失性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折,不进行行政处罚,采取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等方式,侧重于行政指导和帮扶。

   五、加强劳动中介市场监管,保障就业渠道畅通。加强与劳动局等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对汽车站、居民小区等“黑中介”的清理整顿,规范劳动就业市场和招工广告市场秩序,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农民工等就业再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截至10月底,共有156 名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免收费0.24万元,有1099名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到个体私营经济行业就业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