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13%以上

金智新闻|2012-09-16| 次阅读

综合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

  深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规划还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适时修订完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标准;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将建立失业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机制,并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

  大学生就业放工作首位

  “十二五”时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更加关注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要进一步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