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重点规范劳务派遣

金智新闻|2013-05-31| 次阅读

5月30日,由人社部及人力资源公司联合主办的“‘律·动中国’ FESCO2013年全国法律巡讲”活动在苏州举行,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与相关法律专家一起,针对将在7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及用工单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度解析,以帮助更多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在讲座中,余明勤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劳务派遣在部分用人单位被滥用,损害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本次修法的重点就是要规范劳务派遣,具体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门槛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等。

据介绍,自2011年起,FESCO每年举办全国范围的法律巡讲活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法律、法规以及各地相关政策的更新与变化,帮助员工增强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与员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过去两年中,已成功举办34场“律·动中国”全国法律巡讲活动,近300万企业员工在此项普法活动中受益。今年是“律·动中国”公益普法活动开展的第三年,本届活动以北京站为起点,从5月到9月,历时4个月,走遍全国20座城市,举办20场活动,5000家中外企业人力资源高管将受邀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