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大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暂停投标资格
金智新闻|2012-09-11|第 次阅读
从本月起至明年1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年一度的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外来务工人员输入大省的浙江也要迎来务工人员返乡的高潮,工资清欠问题将逐渐突出。记者7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了解到,该省要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理内部纠纷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企业,除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之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投标资格、限期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因为建筑企业众多,建筑业从业人员数以百万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在最新发出的一份通知中指出,该省决定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督促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责任人。
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要求企业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劳务作业分包等情况逐一详细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工资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