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排第五
金智新闻|2012-09-14|第 次阅读
8月10日,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包括本市在内的我国已有18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而天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与新疆、北京并列排名第五。
据介绍,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地区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3元。全国共有13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5%以上。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本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由15%上调为16%,下线由6%上调为7%,上线维持22%。同时,对收入水平较低的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租赁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的工资收入,首次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分别为13%、11%和18%。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920元调整为每月1160元,增幅超过26%。这是本市自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加额和增幅最大的一次,而116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与目前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同。截至今年6月底,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532.5亿元,增长19.3%,人均26262元,增长18.1%。其中,企业379.6亿元,增长18.1%,人均24386元,增长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