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错征,是谁“理解偏差”?
近日,广东、浙江、四川等地百姓反映,个税起征点提高了,当地仍按2000元免征额标准征个税。广东税务部门咨询热线称,新个税法要到10月份报税才执行;纳税服务部门称,9月份按2000元标准收税没错,是民众“理解发生了偏差”。(9月15日 中国广播网)
个税调整都“过河”了,有些征税者还假装“摸石头”。新个税法中已写得很明晰了,从9月份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不料,多地个税征收“涛声依旧”,标准“雷打不动”。这又印证了孙立平的论断:“因缺乏制衡,每逢自利性改革往往兵贵神速,而遇到削减自身福利的,则动作变形。”
个税当关照民生,“拔鹅毛”多少,跟民众权益紧密呼应。对百姓而言,税收损耗性的弱化,会减少“与民争利”,纾缓民生重荷。正因如此,个税起征点的风吹草动,总能招致“聚焦”,引发眼球效应。只要释放出“联动性上调”的信号,就会备受期待;哪怕是微调,都会被解读为“让利于民”的政策善意、识时务之举,迎来欢呼。
个税升级,起征点从2000元涨至3500元,不啻为“增量进步”,纵然难抵期望值,也足以鼓舞民心。新个税法的尽早践履,也寄寓着厚重的民意期许。民心迫切,实望可被“少收三五斗”。而“9月1日起施行”的速效,迎合了期望,为民众服下“定心丸”。
没有靠谱执行,善政终归泡影。个税既已调整,征税该“与时俱进”。遗憾的是,在“北京已按3500元起征个税,229万工薪族无需再缴”的佳讯背面,是不少地方征税标准“原地踏步”。尽管民意汹涌,“2000元起征”岿然不动。
前几天,上海、厦门等地就传个税标准依然“守旧”,跟国家政策阴奉阳违。为此,某些地方称“软件没来得及更新”,导致新旧个税法的衔接出现了漏缝。这番搪塞之辞,显然难以服众。“软件滞后”,说到底是因观念没有升级,“争利意识”仍未扭转。政策落地,哪容执行上的惊天疏忽?
而今,多地个税征收也“跌进同个坑”,固守2000元的起征点。税务部门言之锵锵,征税方式无误,有误的是民众的理解力。可事实上,“只有9月份的工资才能执行新标准”的说法,与国家税务总局的法规解释明显“打架”凡9月份领取的工资,均应按3500元起征。虽是只字之差,可意味悬殊。概念的转换,实则对法规的僭越,对正义的戕害。
个税征收不当,反将板子打在公众理解力上,是种责任倒置。偏颇话语下,狡辩之意很是昭然。只是税收的正义性、政府的公信力,也会随着施政迷失而陷落。当大打折扣的执行,化解了政策的效用,税改的严肃性必会被消解。失落的民意,谁来打捞?
耐人寻味的是,不久前,“房产加名税”、“月饼税”还横空出世,激起了强烈的民意反弹。增税迫不及待,减税却奉行“拖字诀”,一些征税者的“双面人格”实在是让人纠结。归根结底,是利益的掣肘、责任的回避,让增减税态度判若天壤。而这,跟中石化的“跟涨不跟跌”又有何差别?
个税错征,不是公众“理解不对”,是征税者执行有偏差。滋养政府的公信力,需要尊重民意、呵护善政,而非选择性地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