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楚州区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金智新闻|2012-09-14| 次阅读

日前,笔者从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该区出台文件,调整患者药品和治疗项目费用的自付比例,减轻参保职工和居民的经济负担。
  一是将药品目录中原自付比例为30%的乙类药品调降为20%,自付比例由原来的15%调降为10%。二是将全身电子线照射等19个肿瘤乙类治疗项目,自付比例由原来的50%和30%统一调降为20%。同时对医院住院床位费进行了调整,三级医院的住院床位费由原来的15元/天提高到25元/天,二级医院的床位费由原来的15元/天提高到2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