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审计实际全称是“社会保障基金审计”(以下简称“社保审计”),社保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但是全国不同地区社保政策不同,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同,企业对社保政策理解不同,因此国家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常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很多公司由于对社保政策的不了解,当收到社保专项审计检查时有点懵圈……以为公司出什么大事要被严查,还不清楚国家对此项检查的有关法律依据,为此作者对国家相关法律依据条款做了归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年国务院第42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第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各地区法律法规
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2003年市政府130号令)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核。”
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有利于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安全与完整,促进国家保障体系建立与完善,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对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情况专项审计检查,简称为“专项审计”,是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机构,在基金征缴环节对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缴费情况,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通常为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检查,并对经审计确认漏逃社会保险费予以追缴的监管过程。专项审计是由市政府拨出专门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检查,因此企业不必担心审计会向企业收费的问题。
针对企业的社保审计,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检查辖区内单位的法定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结果要求单位对于欠缴的法定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并根据国家或地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相应的处罚。
一般而言,经常受到员工投诉并且不守法的企业被命中的概率比较大,所以作为企业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维护员工的利益就是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主要检查单位在一年缴纳年度内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基数、是否按照法定基数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否有基数差额造成的社会保险差额、是否有人员漏缴问题等。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一般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工资资料、劳动关系资料、社会保险缴费资料、财务管理中的相关付款凭证、托收凭证,以及单位的相关资料三部分。
在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到场后会要求企业相关负责人员提供资料,社保审计时是封闭的,审计人员会在审核资料时提出相关疑问,并要求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解释或提供补充资料。
审计人员最终会根据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直接报给委托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局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如果企业社保缴费存在不足额或者漏缴等情况,一般会要求企业限期补缴。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是企业薪酬专员必须学习准备和应对的一项工作,为了顺利做好社保审计准备工作,应做好以下工作:
A: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社保审计正式书面通知后,要召集财务部、行政部(企业管理部)等所有相关部门,特别是要召集企业主要负责领导,做好社保审计的分工安排,认真接待审计人员。
B:精心准备好审计内容
社保审计过程中企业通常需要准备的资料文件见下表:
表:社保审计内容清单
C:做好自查自检
按照上表的内容,人力资源部在审计组入驻企业之前要认真做好自检工作。根据社会保险专项审计思路进行自查自检,主要包括基数核定的准确性,是否有基数差,企业员工是否逐月按照工资表中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缴纳,有无人员漏缴,如果有需要查明原因,如确实是漏缴的提前计算补缴金额。这样会对社会保险的审计结果有一个心里准备。
D:社保审计注意事项
l 注意基数核定范围:员工上一年度内(1月-12月)所有的收入都需要列入基数核定之列,例如各种奖金、年底双薪、提成、绩效工资、餐补、交通补贴等等,只要是在这一年度内实际发放的税前工资,均需要列入基数核定之列;
l 特殊情况的人员要做好说明:例如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实习生、聘用的外包人员、劳务人员等。
l 社保委托专业公司外包代为缴纳,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l 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沟通交流过程中要做到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任何企业社保管理不可能做到百分百没问题或者绝对没任何瑕疵,所以社保审计发现点问题也是正常的,作为HR薪酬主管以及人力资源总监只需从容应对即可。
每个企业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而社会保险专项审计时间又非常短暂,所以HR薪酬专员要与社保审计人员保持良好畅通沟通,不仅是要正确理解审计人员提出各项要求,还要深入与审计人员沟通各项补充证明的内容格式等,全面支持并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各项工作,如果有资料欠缺或理解不清的要及时与审计人员沟通补充。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后,会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资料审查出具审计结果,这一审计结果会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发现社保涉及中存在问题要及时澄清,如果社保审计报告要求部分人员需要补缴社保的,企业要全力配合,以免受到滞纳金的处罚。
文章转自:中国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