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任城企业工资增长有了新办法

金智新闻|2012-09-15| 次阅读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将通过工资分配共决、工资调整(增长)、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分配监督等机制,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该区将在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相对集中的,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已建工会的企业将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建工会的企业将通过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覆盖。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各类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2011年全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达到70%以上,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