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5号文件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的《职业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提速工作进程,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筹措相应资金、认定培训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分解任务目标等前期工作,引领我市的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职业培训工作已被国家列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最重要的手段,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今年六月,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22”全国职业培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工作,专门召开了省职业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强调今年要从就业资金中拿出不少于10%用于职业培训,以后比例逐年递增,同时提出了全年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0万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我市的任务目标为15万人,其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1.5万人,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的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当年),企业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培训级别一般以初级技能为主。另外要求企业要加强在岗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每年要按时足额提取工资总额1.5%-2.5%的职工教育经费,其中不少于60%必须用于在职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对于自身没有能力开展内部培训的,可由县级以上政府统一征收,专户管理,统筹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要达到75万人次。使有培训愿望的人群都得到至少一次技能培训。企业在岗职工普遍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把职业培训工作贯穿于就业前、就业后的各个时段,不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从而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工作的全面推进,市人社局将密切加强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迅速推进工作向纵深开展,依托全市100余家定点培训机构扎实、规范、有效地开展好职业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年培训15万人的任务目标,同时确保享受补贴的1.5万人的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确保安全。后续工作中,人社局将把职业培训工作任务、资金安全、机构监管、培训实效等作为重点加强引导,从而保证职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