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最低工资标准明年涨逾13% 沈阳最低达1243元

金智新闻|2012-09-16| 次阅读

届时沈阳市内月最低工资标准至少将达1243元

  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将继续增长13%以上。这是昨日记者从《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7月1日起,沈阳再一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2000年以来的第6次调整。7月份,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开发区等市区(含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0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增幅为22.2%;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等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月,调整为900元/月,增幅为20%。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开发区等市区(含开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8.5元/小时,调整为11元/小时,增幅为29.4%;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等四县(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元/小时,调整为8.5元/小时,增幅为21.4%。

  沈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的。如果明年再增加13%的话,那么市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1243元,市内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12.43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