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按病种付费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金智新闻|2012-09-16| 次阅读

在宁国市人民医院病房,一位白发苍苍的王大爷挥舞几张鲜红百元大钞兴奋的对人们说:“政府政策真好,使我看病花费减少!”人们不仅要问这是何因,为什么老百姓看病费用比以前大大减少了?带着这个疑问,笔者走访了宁国市社保中心,社保局的同志告诉笔者:为逐步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维护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宁国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宁国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按病种付费。在定点医院看“按病种付费”政策规定的病种,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花费。

   如:去年5月份,宁国市民包大姐子宫肌瘤病愈后,领到了2664元钱的补偿款。倘若包大姐是在去年7月宁国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按病种付费后到市医院看病,她的补偿款将更多些。根据《宁国市按病种付费平均医疗费用定额、基金补偿定额及患者自付比例表》,子宫肌瘤的基金补偿比例为60%,那么包大姐出院时可以拿到3455元补偿款,比5月份多领790元。

   新政实施后,患者可以根据病种,对应比例表,算出自己的补偿款数额。据了解,患者入院到按标准出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都算在报销范围内,其中考虑了患者的个体差异、一般并发症以及所需常用医用材料,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外收费。

   据了解,此次宁国纳入新政优惠的25个病种都是费用比较高、治疗方法成熟、出院病例较多的病种,除了常见的白内障、腰间盘突出、急性阑尾炎外,妇科、男科、骨科的不少病种也都在“按病种付费”范围内。按照实施方案,按病种付费仅满足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倘若患者要求使用高档药品或超标准医用材料,那么患者就要为这部分的费用“买单”。

   另外,两个级别医院看病费用补偿有差异。患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就能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在定点的医院治疗的规定病种;发生的费用是按规定治疗方法治疗的。”而由于宁国6家定点医院的级别、治疗技术、服务水平等不同,所以在病种确定费用定额及自付比例上也有不同。同一个病种,患者在二级医院治疗与在一级医院治疗相比,花费要高一些。同级别的医院同种病种费用定额相差不大,自付比例一样。患者就诊时可以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医院。

   在按病种付费当中,患者在结算时凭入院时签订的《按病种付费知情告知书》,这个告知书是补偿结算的必备材料。此外,患者办补偿结算时还要带上参合证、身份证。

   如果一年两次因为白内障入院治疗,同一位患者一年内因同种病种住院治疗,只能享受一次新政优惠,第二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原来的补偿方案补偿。

   目前,有25个病种、6家定点医院正在宁国先行试点,该市将加强探索,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加病种数、扩大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