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5年底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金智新闻|2012-09-16| 次阅读

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目前,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深入,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到2015年底,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领域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全区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61.7%;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及时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和行业的工资指导线,各盟市全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职工工资稳步增长。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以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以改善劳动条件为重点,加快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到2015年,城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企业用工备案率达到80%,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