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八大举措推进2012年就业工作
2012年,江苏省宿迁市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其中援助困难群体就业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全面建成。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加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培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1.17万人。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4.5万人。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5个。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推进“三创”基地建设。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80%以上。确保失业保险职工参保总数达到27万人,其中农民工2万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8400万元。
为此,宿迁市实施八大举措,确保全年目标如期实现。
一、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基层服务平台尤其是村级服务站硬软件建设。3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级工作平台按照“六到位”标准全面建成,确保全市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如期建成。二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分类指导,畅通供求渠道,规范招聘行为。三是实现就业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强化各业务之间协调配合,统一就业服务网站管理。四是建立就业信息采集发布制度。统一用人单位招聘简章,统一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对招聘信息进行时时发布。五是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出台并实施协理员考核办法。强化对协理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创业促进就业。宿迁市要在2013年前完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县(区)要在2015年前完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把各项促进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拓展创业培训体系。重点建立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孵化“三位一体”的基地建设;四是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创业项目库。五是完善工作考核体系。重点在落实创建工作部门责任和督查考核,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充分转移乡镇、村创建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每个县(区)新增充分就业示范社区1个;全面推进充分转移乡镇、村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确保全市创建充分转移乡镇超过60%。
四、落实“三订”和“五个保障”举措,多渠道做好企业招工服务。大力开展订单招工、订单培养和订单服务,为企业输送合格劳动力;通过住房保障、工资保障、社会保障、教育保障和权利保障,积极引进外来劳动力来该市就业,缓解企业用工矛盾。五、加大援助力度,多渠道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把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重要位置,畅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渠道。继续实行政府帮扶有就业愿望困难人员就业的常规制度。在进一步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大力开发社会性公益岗位。落实就业各项配套资金,发挥好就业资金对促进创业、推动就业的扶持作用,重点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创业。
六、强化就业创业能力培训,适应产业升级需要。以提升就业稳定率为目的,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强化就业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推动全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新生劳动力培训、外来劳动力培训。结合创业扶持,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催生和培养一批小企业创办者和自谋职业者,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机制。
七、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严格规范和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做好企业用工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八、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资金促进就业效应。全面落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技能鉴定等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资金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联网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