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 充满人情味
金智新闻|2012-09-16|第 次阅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是在2003年4月27日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结合2010年12月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而成,于2011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这部关乎每一位劳动者切身权益的新条例千呼万唤始出来。操作一年后,觉得人情味儿十足,概括起来就是:范围更广了,待遇提高了,程序简化了。
新工伤保险条例在调整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增强参保强制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惠及更多的职业人群,使广大职工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新条例亮点多多:除扩大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适用的范围等亮点外;简化工伤认定范围也是一次成功的“改版”;新《条例》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新《条例》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缩短了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时间;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吉安县对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极为重视,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分别于2011年1月、2012年3月在庐陵文化广场和县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宣传造会。